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助力院所属企业精准理解和把握新《公司法》的核心变化,全面提升依法治企、合规管理的能力与水平,进一步健全公司治理结构,11月1日,上海科学院举办新《公司法》要点解读专题培训。上海科学院副院长刘燮出席并发表开班讲话,资产运营与管理处副处长姜耀鹏主持,院所属各级国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八十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刘燮副院长在开班致辞中强调:企业要着重从以下方面发力加速推进法务工作进程:一要注重把法治精神融入发展战略,一手抓发展,一手抓合规,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巩固发展成果;二要把法治建设融入公司治理机制,风险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要渗透到公司管理和经营的各个流程,通过设置法务部门或专业法务岗位,为企业合规经营保驾护航,同时,结合科技创新型企业自身的特点与规律,在合法的前提下,在章程中探索科技创新的容错、试错机制;三要把法治精神与企业文化建设相结合,通过打造企业文化为核心开展党建工作。
本次培训邀请了华东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钱玉林教授和上海申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汪澄律师围绕新《公司法》重点条款理解、适用和《公司法》案例研析主题进行授课,解读公司法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国家出资公司特别规定等变化要点内容,并结合生动具体的案件,分析新规定下应当如何将公司合法合规经营落到实处。培训主题明确且针对性强,既有法理的高度又有实操的深度,为参培人员在工作中更好地把握、理解、运用新《公司法》提供了重要遵循和方法指引。
上科院将继续做好院属企业的服务工作,助力院所属企业在科技强国建设中更好的发挥作用,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