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院罗争峰
摘要:本文主要在总结长三角地区技术中介组织目前的运作模式基础上,分析思考了有效促进技术转化
为生产力的渠道,在促进技术需求与技术供给对接方面力求结合实际提出一定的合理化建议。
关键词:技术中介;技术转移;产业化
一、背景及现状
从我国目前区域技术转移中心的发展现状来看,呈现出雨后春笋般风起云涌的态势,不同的部门、行业都在成立本质上是技术转移中心的机构或平台,这也反映了政府及社会各界对技术转移的热情和需求。但是,一窝蜂式地推出这样的平台,从不同的行业角度来讲则有不同的效果。比如,科技中介组织搞技术转移,更侧重的是技术的含量,成果转化的可能性及产业化的前景;而知识产权组织搞技术中介则主要定位在知识产权保护、发明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事务及产业化方面的知识产权推进,这是比较大的概念,比较宏观和全球化的概念;还有些组织带有一定的产权交易性质,直接关心的就是技术的产权化评估及可能促成的交易机会,具有跨地域、跨行业、跨国界的优势,因为按照目前国内的立法及组织设置现状,产权交易组织相对规模较大并直接有一定政策配套;有一些具有科技交流性质的组织,搞技术转移则侧重于区域或地域范围的技术交流、合作或者政府引导的技术转化等,带有一定的公益及方向性机会促成性质;一部分具有市场化运作模式的技术中介组织,则侧重于技术信息获得及促进投融资产业选择功能,多以中介的性质为需要资金的技术和需要技术的资金合作牵线搭桥,并辅以严格的运作程序,要求在法务、技术、信息、协调等方面具有综合的推动能力,因而,对人的要求较高;还有一些技术中介组织,为资本投资及社会大联合的产物,资本是要求增值和效益的,因而,运作方式多选择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每个毛孔就是社会产生技术的单位和组织,利弊兼具;有的技术转移组织在政府的平台上运作,兼具政府推广、引导及企业市场化运作双重优势,受到社会的关注度较高,经费及人员也有保障,高效凝聚了社会各界的信息,在促进技术转化等方面有明显成效,这说明,发展的根本在于政府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二、模式认识
技术转移运作模式,不同技术中介各有侧重,呈现出方式多样、渠道多样、资源多样的特征。有科研院所探索与思考依托自身研究院所技术积累,进行技术转移,具有宏观统筹容易、项目信息即时、组织落实方便的特点;有高校依托教职工科研队伍的技术积累对外宣传推广,促进转化、交易机会;有地方科技管理部门充分发挥政府统筹协调职能及组织管理优势,搭平台、架桥梁、做红娘,将技术供给与技术需求有力地、大范围地凝聚在一起,取得了针对性强、对接成功率高的效果;有研究院所立足本土优势,在挖掘自身技术积累的同时,还积极吸引国内外不同领域的技术资源,结合本土优势,推广、宣传,承接了部分的政府职能的延伸,但限于传统体制、机制,市场功能较弱,公益功能较多,向技术转移的深层次迈进有待加强;市场化运作的技术中介公司,
片面强调经济效益,在前期推进的过程中,过多注意分散风险,约束了一些技术拥有个人或经济能力较弱组织的合作积极性,产生了规模效应较差、公益效应淡薄、实际推进资源封
闭的缺陷;有平台组织依托传统地域、产业或园区土地、政策资源等优势,从专业化的角度进行中介活动,为技术评估、项目遴选、成果转化、产业推进、资本对接、场地提供等方面
进行整个企业生态链服务,是目前国内的潮流,但都比较新鲜,经验有待积累,效果有待评价。
三、优化方法分析
如何才能找出一条最切实通用而且经济可行的技术转移路径,是国内外科技界正深入探讨的重要课题。对于技术中介组织的定义和功能以及运作方式皆缘于各自背景不同,定位及资源各异,相应有不同的侧重和取舍。根据各家经验及以往的操作模式来看,要走出一条既符合政府政策要求,又符合社会需求的道路,显然需要更加全面的考量。政府统一协调的功能是否需要加强,以及政策、资源所能够触及、延伸甚至包揽的领域和界限在哪里?多一点还是少一点更好?单纯以市场化方式运作的中介组织功能如何,需要什么资源以及政府应否提供资源都是问题,一方面要政府自身推动,另一方面还要监管,“运动员”和“教练员”集于一身的情况利弊又如何?按照目前业内的经验来看,是需要找到一个平衡,政府出资金资助,出政策支持,但这还远远不够,因为单纯市场主体的组织、运作能力,公信力以及可供利用的资源实足有限,而且完全市场化模式运作难免沦为追逐经济利益的载体,社会功能及公益功能容易淡化,这不符合促进社会化的目的。
因而,当下是否需要深入考虑依托一些带有社会公益功能组织,如科技行业协会、科研院所技术转移中心等,在政策和经费方面大力投入,适时组织一定的面向全社会的公益推广和宣传,并鼓励创造良好的技术中介网上、网下平台。这种做法的好处在于这些事业型的科技中介单位,既能够代表政府挖掘自身资源,又能凝聚不同的行业、产业资源,因其具有一定的公信力,同时,可以杜绝市场主体完全逐利行为的弊端,使政府能够在合理的范围内引导、鼓励、支持或决定其发展方向和服务性质。而且,能够鼓励其在一定范围内探索市场化的道路,提高政府行政的效率,达到既保障了公益性,又照顾了效率的效果。这里重要的就是政府适时退后,允许这些科研院所中介组织大胆探索,采取一定的激励性措施,并鼓励创新,合适的情况下给予政策保障,比如财政、税收、金融等适当配套,即时到位。谈到中介组织,一个共同的经验就是需要培植技术提供方及技术需求方的信托责任,越开中介而自行联系的方式,在个案上效率可能更直接、更容易沟通,但是,损害了更多需求中介服务方获得更好服务的信托土壤,对于整个技术中介相关方发展不利。使得吃亏的中介容易选择朝向要求双方共同承担更多风险的模式转变,对于减少手续、提高交易信任度和信心不利。因而,政府需要构建良好的技术中介生态,使得技术拥有方、需要方能够充分尊重中介组织的劳动,按照诚实、信用的方式合作,而不仅仅是需要中介搭桥。可以建立企业信誉度数据库,在行规业规范围内进行调节和警示,使缺乏信誉的个体受到舆论的谴责和行业的自律惩罚,这需要政府来建设、引导,是技术中介赖以发展壮大的制度和道德土壤。
四、结语
具体问题还需要具体分析,科技中介的模式仍然需要不同部门人员潜力探讨,即时总结经验。当然,一个组织的方式和做法并不一定适用于另一个组织,只能在相通的范围内加强学
习、交流。制度的问题仍然需要全社会一致来建议、纠正并推向深入。